- 個人持有、買賣虛擬貨幣合法,但它不是貨幣,央行和金管會的定位是高度投機的數位虛擬商品。
- 在台灣提供服務的業者必須完成金管會的洗錢防制登記,金管會 2026 年 9 月 29 日更新的名單共 11 家。
- 境外交易所也一樣,要在台設立公司或分公司並完成登記,才能在台灣境內提供服務。
- 《虛擬資產服務法》2026 年 6 月 30 日三讀,施行後改為許可制,外界估計最快 2027 年上半年上路。
- 買賣獲利要申報所得稅:國內交易算財產交易所得,境外平台的獲利算海外所得。
虛擬貨幣在台灣的法律定位
早在 2013 年 12 月,中央銀行和金管會就發布聯合新聞稿,說明比特幣不具備真正貨幣的特性,不是由任何國家的貨幣主管機關發行,也沒有法償效力,而是「高度投機的數位虛擬商品」。這個定位一直延續到今天,帶來兩個實際的結果:
- 買賣本身不違法:沒有任何法律禁止個人持有或買賣虛擬貨幣,用台幣在交易所買 USDT、比特幣都是合法的。
- 沒有保障:虛擬貨幣不是存款也不是證券,價格漲跌、平台倒閉造成的損失,都沒有存款保險或投資人保護制度可以兜底。
例外是具有證券性質的虛擬通貨,也就是證券型代幣(STO),它屬於證券,由證券交易法規範,發行和買賣都有另外一套規則。一般人在交易所買賣的比特幣、以太幣、USDT 都不在此列。
洗錢防制登記:誰可以在台灣做生意
台灣對虛擬資產業者的管理是從洗錢防制開始的。2021 年 7 月起,交易平台要落實實名制、保存交易紀錄、申報可疑交易;2024 年洗錢防制法修正後,更從「法令遵循聲明」升級為強制的「洗錢防制登記」:
- 業者必須向金管會完成洗錢防制登記,才能提供虛擬資產服務。
- 境外業者必須依公司法在台設立公司或分公司、並完成登記,才能在台灣境內提供服務。
- 未完成登記就提供服務,可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,或科或併科新台幣 500 萬元以下罰金;法人另可處 5,000 萬元以下罰金。
新制在 2024 年 11 月 30 日上路,給舊制業者到 2025 年 9 月底的過渡期。金管會在 2025 年 9 月 22 日公布第一批結果,共 9 家;之後名單陸續更新,2026 年 9 月 29 日的版本共 11 家:
| 業者 | 對外品牌 | 核准業務 | 完成登記 |
|---|---|---|---|
| 禾亞數位科技 | HOYA BIT | 交換、交易平台、移轉、保管 | 2025-09-22 |
| 拓荒數碼科技 | ZONE Wallet | 交換、交易平台、移轉、保管 | 2025-09-22 |
| 重量科技 | KryptoGO Transfer | 移轉 | 2025-09-22 |
| 現代財富科技 | MaiCoin / MAX | 交換、交易平台、移轉、保管 | 2025-09-22 |
| 富昇數位 | TWEX | 交換、移轉、保管 | 2025-09-22 |
| 跨鏈科技 | Chainss、Atrix | 交換、交易平台、移轉、保管 | 2025-09-22 |
| 幣託科技 | BitoPro | 交換、交易平台、移轉、保管 | 2025-09-22 |
| 鏈科 | XREX | 交換、交易平台、移轉、保管 | 2025-09-22 |
| 台鋼數位資產管理 | TSG EX | 交換、交易平台、移轉、保管 | 2026-09-03 |
| 優答台灣 | Liminal | 保管 | 2026-09-03 |
| 三川通證 | BitstreetX | 交換、交易平台、移轉、保管 | 2026-09-24 |
名單上的不全是交易所:「交易平台」是撮合買賣的交易所,「交換」是直接跟業者買賣,「移轉」是幫你把虛擬資產轉給別人,「保管」是代管資產。要用台幣買賣 USDT、比特幣,看有「交易平台」或「交換」的業者。
- 1名單版本:民國 115 年 9 月 29 日更新,也就是 2026 年 9 月 29 日。
- 2業者名稱:登記的是公司名稱,對外品牌寫在右邊的備註欄。
- 3核准經營之業務:交換、交易平台、移轉、保管,每家核准的項目不一樣。
- 4完成登記日期:114 年 9 月 22 日是第一批,也就是 2025 年 9 月 22 日。
2025 年 9 月沒有完成登記的 18 家業者不得再提供虛擬資產服務,其中包括曾經營 ACE 交易所的王牌數位創新;三川通證(BitstreetX)後來在 2026 年 9 月重新完成登記。首批名單中的鴻朱數位(HzBit)則已結束營業。名單會隨新的申請而更新,開戶前可以到金管會網站查最新公告。名單上沒有、卻宣稱「合法」「受監管」的投資平台,要特別提高警覺。在 MAX 和 BitoPro 之間怎麼選,見 MAX 和 BitoPro 哪個好。
在台灣用幣安、OKX 違法嗎
洗錢防制法處罰的對象是「未完成登記就提供服務的業者」,條文裡沒有處罰使用者的規定。幣安、OKX 都不在金管會 2026 年 9 月 29 日的完成登記名單中。依法,境外業者沒有在台設立公司並完成登記,就不得在台灣境內提供服務;各平台怎麼調整台灣用戶的服務,以平台自己的公告和使用者協議為準。
對使用者來說,實際的風險在於:境外平台發生帳戶凍結、出金爭議時,台灣的主管機關和申訴管道很難介入;平台因為法規調整限制台灣用戶時,你也只能照平台的規則處理。很多人的做法是在本地已登記的交易所用台幣買 USDT,再視需要轉到國際交易所,出入金都留在本地平台。完整步驟見 USDT 怎麼買。
《虛擬資產服務法》改了什麼
洗錢防制登記管的主要是「防洗錢」,對客戶資產保護、市場公平這些事著墨有限。《虛擬資產服務法》是台灣第一部虛擬資產專法,2026 年 4 月行政院會通過草案,6 月 30 日立法院三讀,重點包括:
- 從登記制改成許可制:交易平台、交換、移轉、保管、承銷、借貸等業務,都要經金管會許可才能經營。
- 客戶資產要分離保管:客戶的錢和幣要和業者自己的資產分開,降低平台出事時被一起賠掉的風險。
- 穩定幣有了發行規則:在台灣發行穩定幣要經中央銀行同意、金管會許可,準備資產要足額並以信託保管,定期查核和揭露。
- 重罰詐欺和操縱市場:涉及詐欺、操縱價格等行為,可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,併科 1,000 萬元以上 2 億元以下罰金。
- 現有業者有過渡期:已完成洗錢防制登記的業者,在新法施行後 12 個月內要申請許可、21 個月內要取得許可,必要時可延長 3 個月一次。
新法的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另定。金管會還要訂定 9 項子法,涵蓋業者設立、人員、財務業務、內部控制、帳戶管理、公會和穩定幣發行等,外界估計最快 2027 年上半年施行。在那之前,業者仍依洗錢防制登記制度經營。
買賣虛擬貨幣要繳稅嗎
要。依財政部的說明,個人非經常性買賣虛擬貨幣的獲利,屬於所得稅法裡的「財產交易所得」,以賣出的成交價減去原始取得成本和相關費用計算,併入當年度的綜合所得總額申報。如果是透過境外平台交易,獲利屬於海外所得,要依最低稅負制的規定計入基本所得額,海外所得達一定金額才需要計入,門檻以國稅局公布的為準。具有證券性質的虛擬通貨,交易損益比照證券交易所得,目前停徵所得稅。
這不是寫在法條上就算了:財政部統計,截至 2024 年 12 月中,國稅局已查到虛擬貨幣交易短漏報所得約 1.29 億元,補稅加罰鍰約 3,400 萬元。最實際的做法是保存好每一筆買賣和出入金紀錄,包括交易所的對帳單,申報時才算得出成本;金額大、交易頻繁的話,找會計師討論比較保險。
一般人要注意的三件事
- 先查平台在不在名單上:用台幣出入金,選金管會名單內的業者;看到「保證獲利」「老師帶單」「海外高收益平台」,先撥 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問清楚。
- 不要出借帳戶:詐騙集團常收購或借用別人的銀行帳戶、交易所帳戶轉移贓款,無正當理由把帳戶交給別人使用,本身就可能違反洗錢防制法,帳戶也可能被列為警示帳戶。出金時的風險見 USDT 出金教學。
- 想透過證券戶買比特幣 ETF:用複委託買海外的比特幣現貨 ETF,目前只開放給專業投資人,一般投資人還不能下單,實際以金管會最新規定為準。其他買法見 比特幣怎麼買。
